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董海元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2023年12月27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七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接受董海元因个人原因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特此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