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第6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自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后,部分职务代表因工作变动,需辞去代表职务,其代表职务空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补选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5名,分别为兴隆镇第二选区1名;涂市镇第四选区1名;南腰界镇第三选区1名;木叶乡第一选区1名;楠木乡第一选区1名。补选事宜由相关选区及时严格依法进行。
特此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8日